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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请大学生冒充售楼人员 男子靠“演技”诈骗4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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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 可  发布时间:2015-06-25 09:21:02 打印 字号: | |

男子张某平日沉迷赌博,输光积蓄后开始铤而走险,实施诈骗。通过伪造房产公司公章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团购房指标名义在58同城网上进行销售,钓“鱼”上钩。为效果逼真,期间还雇请大学生冒充售楼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先后骗得40余万元。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5月,被告人张某在同城网发布出售自己在岳阳某处所购团购房指标的消息。同月,被害人聂某通过互联网知道这消息后6月初到张某单位联系购房事宜。张某带聂某参观了该单位橱窗张贴的团购公告及相关购房信息,获得聂某的信任。当天,双方签订了团购房转让协议。20145月,被告人张某伪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章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某地产公司的名义与聂某签订购买某商品房合同,先后七次骗取被害人聂某购房款4460390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赌博和日常开支,挥霍一空。最后一次张某为骗取聂某的钱,在某宾馆开了一间套房,聘请6名大学生,准备了自己手提电脑、传真机、文件夹、伪造公章、空白购房合同、收据等办公用品,并用A4纸打印好的“某销售部”标签贴于套房门上,假充售楼部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聂某现金44639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岳阳楼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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