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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蒙蔽了“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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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爽  发布时间:2015-06-26 22:04:23 打印 字号: | |
  “他居然结了婚?”

  “他居然是骗我的?”

  “他居然与别人还有小孩?”

   ......

  一个个花季的少女,一张张漂亮的脸蛋,一双双质疑的眼神,在这一天齐刷刷的盯着同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曾经在他们眼里是多么的伟岸多么的完美,在这一天居然坐在了被告席上,往日的点点滴滴就像电视剧里演绎的一样在脑海里回放着。

  6月24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重婚案,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被告人熊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QQ、微信或经熟人介绍认识单身女性后,虚构自己家庭情况和个人信息,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多名女性的信任;之后,熊某虚构自己承包的工地需要资金周转、自己信用卡需要及时还款等理由,骗取六名女子共计人民币22.1万元;期间,被告人熊某还以自己在山东省承包某水利工程的搅拌站项目为由,诱骗其两名同学投资入股,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16万元。

  2006年1月26日,被告人熊某与刘某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1年5、6月份,被告人熊某通过网络QQ聊天认识蒋某后,谎称自己单身未婚,虚构自己家庭情况,追求蒋某并发展成恋人关系;2011年下半年,蒋某怀孕后,要求和熊某登记结婚;熊某以自己打伤了继父被公安机关追逃,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为由,骗得蒋某的信任,于2012年2月13日在蒋某家与蒋某按当地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请人冒充自己父亲参加婚礼。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又构成重婚罪。被告人熊某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都说陷入爱情中的女人的智商几乎为零,在这个恋爱自由的信息化时代,美丽的女子们更应该擦亮眼睛,不要轻易地被他人的花言巧语说迷惑。
来源:中国法院网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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