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对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4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6月29日,平江法院召开接受人大评议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裕凡就如何做好工作评议提出具体要求;平江法院院长李明代表法院向评议调查组作了表态发言。
刘裕凡指出,做好工作评议,有利于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利于促进法院改进工作,有利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要统一思想,自觉接受评议;要认真配合,全力支持评议;要严明纪律,客观公正评议;达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法院满意“三满意”的效果。
据了解,自2012以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共审理民事案件6016件,着力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和谐。李明院长表示,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为实现平江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