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不能贷款买房啦?”
“我怎么从银行卡里取不出钱了呀?”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懊恼不已。后来得知,临湘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为了让其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在立案后“双管齐下”,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因失信人员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李某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到临湘缴纳了执行款项,从立案到缴纳钱款仅仅用了三天时间。
自最高人民法院开通执行指挥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录入以来,该院执行局根据“录入是常态,不录入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将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统一纳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截止到目前,该院共有128个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到系统,此举威慑效果明显,不仅提高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意识,而且缩短了执行时间,加快了执行进程。
2015年6月,该院开通使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更是让执行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依托该系统,执行法官可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信息。登入系统,引入案件,提交查控申请,少则1分钟,多则半小时,系统自动反馈查询结果。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系统向银行发出协助冻结要求,被执行人存款即被冻结,既提高了查控效率,也为法院节省了人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