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定格于2014年12月10日,“燃灯者”邹碧华的突然离世,引发了网上网下、业内业外的集体追思,形成了“邹碧华现象”。一位“80后”法官同行在诗里写道:“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47年的生命长度,26年的法院工作历程,你犹如一颗流星匆匆滑过茫茫夜空,但刹那芳华,便是永生。
“法官当如邹碧华”。追随“燃灯者”的脚步,学习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作为云溪法院的一名青年法官,我们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恪守公正当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当前法治社会下的时代最强音,也是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最殷切期待。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诚然,法官所从事的工作,每一件都在定纷止争,每一件都在运送正义,每一件都关乎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那善恶之间的定夺,那是非黑白的澄清,那生死之间的抉择,全系于我们手中。西方法谚云:“法官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碰触上帝的袍服”,很难想象,一个缺乏公正、良知、为民的法官,怎么能够胜任“上帝给我们的权柄”。我们的全部司法活动,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心中怀有正义,目光往返流转于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为当事人作出一个公平的裁断。
二是孜孜不倦恒为业。“二十六载审判席,兢兢业业写忠诚”。 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当《要件审判九步法》推出时,标志着一座审判方法的丰碑已经铸就。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为了审判事业而殚精竭虑、孜孜不倦的精神。自从来到南山法庭,走上审判岗位,我切身体会到了法官光彩背后的艰辛与不易,也更加明白了法官职业所承载的责任与道义。法庭的法官们每天辗转于一批又一批的当事人之间,往返于社区村庄、田间地头,日复一日地解决群众的家长里短、经济纠纷,成为广袤田野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流动“城墙”。
三是身先士卒敢为先。“纯粹才能直言,无我才能无私”。 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邹碧华明白司法改革要走向深入,就必然撬动既有格局,不破则不立。他明知“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做好手中一点一滴,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的纯粹,学习他的敢于担当,干净做人,无畏做事。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在当下司法独立、法官错案终身追责制的司法背景下,面对来势汹汹的舆论、民意时,是选择妥协还是敢于挑战;面对领导权力的干预时,是阿谀奉承还是勇敢说“不”;面对深化改革的十字路口时,是随波逐流还是坚守信念,这是对我们法官内心良知和担当的考验。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诉诸法院的案件都必须在法律之内解决。因此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敢为人先,这样才会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守住底线,在诱惑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廉洁自律。
“燃灯者”邹碧华如灯塔般在前,追思的同时,每一位法官,每一个法律人,理当承继前者信念,在坚守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作为云溪法院的一份子,我始终坚信,我身边的每一位法官,他们一直兢兢业业对待自己的工作。为的不是每个月的微薄收入,也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名利。而是他们认为,在审判席上一天,做法官一天,就不能给审判席上的“审判长”、“审判员”这个牌子抹黑!是的,法治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司法权威不可能朝夕确立,但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使命。作为一名基层的青年法官,邹碧华的成就、地位虽不能至,但我们也可以自豪地说“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