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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院领导带头审案积极转换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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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巢烨  发布时间:2015-07-22 08:30:35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院的院长也会坐堂办案”。近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齐称赞。

  2007年,原告(反诉被告)张某将其所有的位于汨罗市某市场的门面租与杨某,后被告(反诉原告)胡某从杨某处转租该门面,同时与原告(反诉被告)张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合同已到期。2015年3月,原告张某起诉到汨罗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胡某返还门面,并支付门面到期后占用期间的损失,胡某收到诉状后反诉张某,要求其支付门面转让费并支付门面装修的费用。

  此案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新京担任审判长。

  开庭前,何新京仔细阅案,制定详尽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熟练的驾驭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休庭后,在法庭调解阶段,何新京阐法析理,直言当事人各自的症结所在,让当事人逐渐心平气和,拉近双方的距离,诚心解决矛盾。近日,在何新京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何新京坦言:院领导向“法官”角色的回归,是顺应司法改革大势,也是推动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实践,每个人都应该做好准备,积极面对。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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