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上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吕仙庭法庭在阿波罗酒店会议中心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一起涉及原告144位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原告144位业主诉称: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大小、房屋位置、价格、交房日期、交付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并就付款方式、权属证书办理、保修责任及争议管辖等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约足额交纳了购房款及相关费用,但被告却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被告岳阳晋兴置业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原告诉称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不相上下。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更是针尖对麦芒,针对法庭总结的辩论焦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庭审举证、质证过程过程漫长而艰辛。为了明确庭审后半段的问询思路,以保证下午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该庭几位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整理案件材料,讨论案情。
一天的庭审结束后,担任此案审判长的罗颂莉法官语重深长的说道:“希望大家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公正。”
随着休庭的法槌敲响,会议中心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