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偿还却不主动履行,反将钱财挪作他用,造成案件执行不能。对于此类拒执案件,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一贯保持高压态势,全面铺网,重点打击。
被执行人佘卜能在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42万元。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佘卜能在未全部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之际,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款22万元挪作他用,造成执行不能。为严厉打击此种恶意躲避法院执行行为,该院借力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实施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平江法院敢于啃“骨头”案、“钉子”案,敢于对“老赖”们亮出执行利剑。该院执行局表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积极探索执行新方式,是今年执行工作的重点。为全力打击如佘卜能恶意逃避、躲避、隐匿等“老赖”涉罪行为,平江法院严格部署,在继续强化网络查控机制的同时,建立包片区域快速执行机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应拘尽拘、应移尽移等措施,破解执行难题。
自2014年10月以来,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案件4案4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案件28案28人,共拘留拒执人数79人,发布失信人名单7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