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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受伤陷困境 妻子起诉离婚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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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振华  发布时间:2015-08-03 08:27:49 打印 字号: | |

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夺去了朱某双腿的行动能力。此时,正需要人扶持和照顾的他,却收到了妻子要求离婚的诉状。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审结了该案件,对面临困境而欲撇下丈夫远走高飞的妻子,法院依法驳回了其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2010年7月,付某与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12月13日,双方自愿登记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婚后朱某在建房的过程中,不慎从楼房上摔下来,摔断腰椎。因没钱及时治疗,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导致下半身瘫痪,一直卧床不起。朱某摔伤后,付某在家照顾了朱某一段时间,但见朱某康复无望,便外出打工,一去不复返。5月13日,为摆脱朱某的拖累,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付某与朱某婚后感情一直尚可,俩人并无根本的矛盾和冲突。朱某不慎摔伤,瘫痪在床,丧失了行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正需要付某扶养和照顾,付某应当尽到其应尽的扶养和照顾义务,而不该抛弃朱某外出打工,其遗弃行为有悖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帮扶的精神。同时,我国《婚姻法》亦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朱某属于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付某起诉仅仅要求离婚,而拒绝给予朱某必要的帮助,其行为既有违法律,也违道德。因此,对付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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