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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利用快递邮寄毒品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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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5-08-05 08:39:27 打印 字号: | |

快递主要是为了方便大家的生活,但有的人自作聪明,以为可以利用快递神不知鬼不觉的运输毒品,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0后被告人王某系吸毒人员,与一四川籍男子徐某系同性情人关系。20141210,被告人王某收到徐某的两次共约1万元汇款后,当晚通过其堂兄王某某(另案处理)在岳阳县城关镇以130元一克购买了约5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当晚,被告人王某将买来的毒品甲基苯丙胺除留下一部分供自己吸食外,将其余的毒品分别装进六个小槟榔袋子内封口伪装。121114时许,被告人王某将装有毒品的槟榔交由岳阳县顺丰快递公司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赵公口路甲13号远中悦麒速递局的收件人徐某。

岳阳县顺丰快递公司收到快递物后发现可疑,便报警。公安机关将可疑物予以扣押并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6包可疑物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36.3946克。

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邮寄运输,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运输毒品罪。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王某在运输毒品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运输毒品的数量以及认罪态度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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