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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四省不畏酷暑 执难案只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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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自凡  发布时间:2015-08-05 08:40: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法院执行干警北上新疆,南下福建,最后停留中原郑州。行程8000余公里,只为执行一起涉民生难案。

  2012年7月,申请人张某在福建某公司打工,不幸受伤,导致五级伤残。2014年元月法院判决福建某公司赔偿张某2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查询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注册资金仅仅10万元,执行工作陷入困局。

  “是否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人员决定另辟蹊径,查找其他财产线索。经调查果然发现,福建某公司由三股东组成,目前在新疆经营生产,所收货款全部通过承兑汇票转移到股东手中。而股东又住河南郑州。

  从福建调查了解到线索,赴新疆核实,再追往郑州,执行线索得到证实。法院遂追加逃避执行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目前,此案已执行和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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