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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学习开锁技术盗窃 四被告人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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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5-08-20 09:11: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系列入户盗窃案,依法对被告人孙一、王二、王三、王四分别处以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

201410月,被告人孙一、王二、王三、王四在新化县城一赌场相聚,因输了钱,闲聊时被告人一伙即产生盗窃的念头。于是,经被告人孙一介绍,被告人一伙便从一名叫“娄底开锁协会”的网站观看开锁图片及视频,学习开锁技术,合资购买开锁工具,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租车或自驾车辆,交叉结伙流窜至宁乡、湘潭、常德、益阳、岳阳等地,入户盗窃作案,盗得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财物折款计人民币58780余元。其中被告人孙一参与入户盗窃作案5次,涉案价值人民币58780余元;被告人王二、王四参与入户盗窃作案4次,涉案价值人民币48000余元;被告人王三参与入户盗窃作案1次,涉案价值人民币10740元。盗窃所得赃款被被告人孙一、王二、王三、王四一伙平分后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一、王二、王四、王三为实施盗窃学习开锁技术并购买开锁工具,多次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作用、参与作案的次数、累犯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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