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彭某原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却因为丈夫彭某频繁更换工作,导致家庭生活拮据,刘某感到委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通过庭前调解,使得双方矛盾化解,重新和好。
2011年2月,刘某与彭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就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然而,小两口的甜蜜生活没维持多久,开始为彭某经常更换工作发生争吵。由于小孩出生后,各种家庭开销逐渐增加,而彭某却在不断换工作,单靠刘某一人打工维持家庭生计显得捉襟见肘。面对工作上高不成、低不就的丈夫,失望之余,彭某独自带着女儿出走,并于2015年6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通过与双方接触,承办法官得知彭某希望和好,且双方感情上并无不可调和的冲突和矛盾。针对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出现的经济问题,承办法官一方面要求彭某对于自己之前的过错积极向刘某赔礼道歉,并就以后尽快找到合适的稳定工作向刘某出具书面保证;另一方面,与刘某的亲属及其代理人一起做工作,认真分析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以及解决办法,使刘某对自己的婚姻重新燃起了希望,自愿给彭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好协议。
自此,数月不相往来的夫妻,终于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