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精选了十一个警示教育案例,这其中的主人公有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局长,还有高级法院的法官以及最高法院的基建办副主任等,真可谓“人才”济济。老实说,这些人随便哪个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都有过辉煌的经历。
邢国威,16岁到玻璃厂做临时工,21岁上山下乡,197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进了鹤岗法院,1986年到下属的兴山区法院任院长,1987年转任鹤岗中级法院副院长。2002年,48岁的他被任命为鸡西市中级法院院长。上任之初,邢国威奋发有为,筹集到3000多万元资金,建起了总面积为两万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仕途一帆风顺,政绩骄人,由此邢国威惭惭丧失了对法纪的敬畏之心,特别是在对待用人的问题上更是看谁顺眼就收谁的红包就用谁,即使明知有问题也会“带病”提拔。不想,最后“一脚踏空”就毁在收受下属的红包上,累计受贿5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帆风顺的领导干部最容易滋生自满情绪,进而演变成“一脚踏空”的人生结局。与邢国威一样,夏俭军28岁进朝阳区法院工作,很快便因工作能力突出得到重用,31岁时被任命为该院双桥法庭副庭长,34岁被任命为庭长,39岁晋升朝阳区法院副院长,49岁时晋升丰台区法院院长。然而,随着地位和权力的不断提升,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竟不断进行权力寻租,最终导致从法院院长的位子上坠落,多年努力毁于一旦。
其实,“一脚踏空”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不可避免。宋时,崇阳有一县令名叫张乖崖。 一天,张见管钱库的小吏偷了一文钱,连忙追问。管钱库的小吏竟满不在乎地说:“老爷啊,一文铜钱算得了什么。”张怒道: “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乃挥剑诛小吏于阶下。于是“水滴石穿”的故事,便一直广泛流传到现在。
现实生活中,一些能干的人最容易被自己所喜爱的东西困惑,往往在自己喜爱的事物面前不拘小节。如果邢国威当时不是看着李振忠“顺眼”,也不会收下李送的两万元钱。如果邢国威不是一发不可收,也不至于有后面500万之巨的受贿金额。所以,领导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特别是在小节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一个人只有洁身自好、防微杜渐,才能避免贪腐问题的发生,避免这种可悲的人生结局。
一帆风顺的人生坦途,往往隐藏着最大的危机,领导干部一定要在“一帆风顺”的人生路上,谨防后面的“一脚踏空”。不要做出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以为爬到了一定的高位就可以目空一切,殊不知站得高跌的重,“一脚踏空”后悔都来不及。
“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让我们以陈毅的人生警句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