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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难戒 家难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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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洁  发布时间:2015-09-01 08:19:51 打印 字号: | |

    珍惜家庭,远离毒品。一旦沾上毒品,就失去了抵挡毒品诱惑力的意志,毒品不仅不断摧毁人的身体,祸及家庭幸福,甚至危及社会。近日,云溪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丈夫张三长期吸毒经多次教导后仍屡教不改,妻子李四万般无奈诉至法院起诉离婚。

    2002年6月25日,张三与李四登记结婚。后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2009年10月19日,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债权、债务。张三自结婚后便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吸毒史已长达十几年,对吸毒屡教不改,坦言难以戒掉毒瘾。

    法院认为,被告张三的长期吸毒,对吸毒屡教不改,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妻子李四坚决要求离婚,且张三也同意离婚,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李四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经本院主持调解,李四在庭后向法庭表示愿意房产以及股权归张三所有。李四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意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对张三有利,故予以采纳。遂判决张三与李四离婚。(本文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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