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醒来,看了一下手机,竟收到6条同事零晨2点发来的微信,诉说着一个离婚案件当事人亲属对她的休辱,满腔的愤怒和无奈,看得出她是怎样彻夜未眠。真怪自己睡得太沉,没能在她最需要安慰时给她一剂精神良药,同时让我再次感受到这份职业如履薄冰般的尊荣或实实在在的卑微。
同事向我讲的是一个离婚案件,这已经是原告第三次向法院起诉了。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时向法院申请过一次延期审理,在确定的第二次开庭日期的前一天,被告再次申请延期,而且被告本人未到,其亲属没有委托书也没有书面的申请,法官要求他们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他们不干了,对法官破口大骂,威胁恐吓。我的同事没有屈服,也没有被吓倒,给当事人亲属以有理有据的回绝,我由衷的给她点赞。试想如果任何人无程序无理由的诉求因法官迫于威胁而接受,那对方当事人的权益谁来维护?法律的尊严谁来维护?所以做为法官应该有一定的胆识,这种胆识来自正义的力量。
前不久发生在十堰法院的暴力事件还让人心有余悸,但是否法官就应因此而终日惶惶不安,遇到当事人的威胁恐吓而屈从迁就,拿尊严的法律作为牺牲品?我不赞同!虽然法官没有强健的体魄可以抵御当事人的拳头,也没有有力的安保措施保证法官的人生安全,但只要法官一息尚存,法官就不应屈服于那些强势霸道的当事人,因为他们无权践踏庄严的法律,如果法官屈服了,就是代表国家法律权威的丧失,法官明哲保身了,更多的法官会无言以对当事人的质疑,如此恶性循环,后果可想而知。也许从事这份职业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寻求安逸只能另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