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蒙面抢劫案。岳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陆保、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等15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被告人杨某某自2014年6月开始,长期沉迷网络赌博,身上的积蓄全部输掉后,为筹集赌资继续参与赌博,心生抢劫念头。2015年4月-6月,被告人杨某某先后四次在岳阳县新墙镇金来福大酒店、富庭宾馆以及岳阳县城关镇东海大酒店,采取蒙面持刀威胁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的方式,抢得现金共计人民币9000余元。
庭审中,审判长庭审驾驭能力强,案件审理思路清晰,合议庭分工明确,录音录像、庭审记录同步进行,整场庭审紧凑有序。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合议庭在查明了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手段以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紧张合议后,对本案当庭宣判,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被告人杨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肯定此次公开庭审活动,认为活动组织充分,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强,效果很好,很有警示教育意义。它提醒从事宾馆服务业的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告诫大家远离赌博,给妄想一夜暴富的人敲响了警钟。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不仅给旁听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提高了旁听人员的法律意识,还以“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形象,展示了审判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