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廖某某,绰号“尖脑壳”。人们称之“尖脑壳”,是嘲讽其赚钱心思狠,方法总像走钢丝,总是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寻找法律的“临界点”,然后削尖着脑壳往里钻。
这次,廖某某真的钻进去了。
2015年3月,廖某某分三次纠结周某某等在自家卧室“玩牌”,赌资数十万元,从中抽头渔利3万元。被人举报后,自己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临走,廖某某一脸无所谓,交代家人:明天上午就回。
廖某某心里清楚:既然被举报,逃是逃不过的,否则,可能要吃亏。于是,廖某某为自己设计了一条逃脱法律制裁的路:投案自首,如实交代,法庭舌辩。廖某某知道,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只要自己坚持“在家里玩玩牌而已”,法院就不能定罪。
庭审中,法庭调查时,廖某某如实供述事实。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廖某某开始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削尖脑壳往法律的临界点钻。当公诉员指控其犯赌博罪时,廖某某狡辩:在自己家里玩玩牌,不至于算犯罪吧。当公诉员指控其赌资巨大时,廖某某狡辩:几个朋友在家里玩玩,虽是赌博,但不能上纲上线。廖某某甚至反问公诉员,你们就没在自己家里玩过牌?
审判长拿起话题,对廖某某说,我问你三个问题,你只需回答:“是”与“不是”。问:你前后三次纠结十人,在一起赌博,是不是?答:是。问:涉案赌资近三十万元,是不是?答:是。
问:你从中抽头三万元,是不是?答:是。
近日,汨罗法院以廖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