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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重拳惩治恶性犯罪保社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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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洪清  发布时间:2015-09-29 16:23:26 打印 字号: | |
  9月29日,岳阳中院将罪犯顾青、荣成明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两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杀人案,随着罪犯的伏法,尘埃落定。

  2012年2月初,家住江苏的顾青通过互联网与年仅14周岁的邓某某开始网恋。同月中旬,顾青到平江县三市镇西南村看望邓某某,并多次悄悄在邓家留宿。同年3月19日晚,顾青再次来到邓某某家,邓不在家。顾青对邓的奶奶余某(被害人,殁年75岁)自称是邓某某男朋友,余某斥责顾青,并欲用手机拨打电话,顾青怕来人打他,遂夺下余的手机并将余摔倒在地。余某倒地后呼救,顾青采取围巾塞嘴、捆绑手脚、勒、掐余的颈部等方式,致余窒息死亡。

  荣成明原系岳阳市某商行白酒销售业务员。2013年6月前后,荣成明开始沉迷于购买“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为此挪用代收的货款,还向担保公司借款,后无力归还。其间,适逢客户胡某(被害人,殁年39岁)联系荣成明补充货源,荣成明便产生骗取胡某货款以填补亏空并继续购买彩票之念。之后,荣成明多次打电话联系胡某,以商行有促销活动,价格比平时便宜为由,诱骗胡某多进货。同年8月18日晚,胡某和妻子段某美(被害人,殁年33岁)在家中将筹集的19.2万元货款交给荣成明。后多次打电话催促荣交货,荣成明便决定杀害胡某夫妇。同月21日20时许,荣成明谎称当晚交货,后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把U形锁来到胡某家中。将胡某骗至阳台残忍杀害后,又对前来查看的段某美和其子(案发时8岁)追杀。荣成明持刀追赶逃往楼下的段某美和其子,段某美将其子推入被敲开的住户家中。荣成明为避免邻居怀疑,谎称胡某倒地需要抢救,强行拖段某美至七八楼楼梯间拐角处,持刀捅刺段某美要害部位多刀,致其当场死亡。

  这两起故意杀人案,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岳阳中院将依法严惩此类恶性犯罪,确保社会平安。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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