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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战线一颗螺丝钉
--记云溪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何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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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烨  发布时间:2015-10-08 11:13:43 打印 字号: | |

      何文华,45岁,1993年10月从湖南省司法学校法律中专,毕业分配进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法庭、经济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民一庭工作。23年来一直从事着民商事审判。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在日复一日的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默默地耕耘着,就像一颗螺丝钉卯在民事审判战线。在平凡朴实而又充满挑战的审判工作中开拓着属于他自己的一片天地。

一、工作基石是廉洁。

    刚从学校出来的他,办事风风火火,说话粗声粗气,初给人的感觉是不好接近。也就是从学校出来的那一刻,他给自己定下一个基调:廉洁!俗话说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嘴软。他说只要不廉洁,再公正的心都会有偏移,再衡平的秤杆都会倾斜。从进法院那天开始,他一直以廉洁为底线,用他自己的话说,为的是让自己在办案中有底气!那是1996年底,他刚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所承办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将两条精白沙烟和一个红包送到他家里。何文华说:案子我一定公正处理,但东西我不能收!当事人担心不收他的东西就不会帮他,硬是把东西留在何文华家里就走。何文华一急之下把东西从二楼扔到楼下,当事人只好把东西拿走了。结果那个当事人胜诉了,由衷地对何文华再三表示感谢。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承办的案件越来越多,接触的案子当事人也越来越多,类似的情况也越来越多,23年来,他一直坚守着廉洁这个底线,为的是守住那一份尊严。

二、评判是非靠良知。

     2003年,他被安排到南山法庭主持工作,那时候区人大的领导每年都到法庭去检查指导工作。区人大的一位陈副主任语重心长对他说:“你初到法庭负责,法庭工作任务重,诱惑也不少,希望你以良知为天平办案!只要你凭着良心办案,案件就会正确80%” 。这句话对他感触很深。在这么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也深有体会:法律都是一样的, 关键是要用良知来解释法律!俗话说:歪嘴和尚念歪经,身正才不怕影子斜。2004年,一起相邻门面的房屋侵权案起诉到了法庭。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在同一个市场里各买了一个门面,双方的门面成直角相邻。原、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刘某便用铁条将原告徐某的门面封死。原告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刘某则称:我的房产证产权包括门面及门面向前延伸1.5米,我和徐某共墙,以墙中间为线,徐某的门刚好在我的产权中,所以我用铁条封的是自己的产权范围,不构成侵权。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尖锐,一触即发。法庭在多次调解无效后作出判决:被告徐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被告徐某到处上访,威胁说要开车撞死何文华。区政法委的领导要他汇报情况。主管副院长把他带到政法委,何文华把案情及审理经过详细的向领导做了汇报。最后他说:这个案件其实根本不用懂法律,用常识和良心就可以断定,同一个市场、同时完工的两个门面,天大的理由都不能让你去封别人的门!在政法委领导大力支持下,这个案子最终得以顺利执行!在他办理的案件中,类似的案件其实不少。很多当事人在侵权或者合同纠纷中,总以各种理由为自己的侵权或违约行为辩解,他坚信这句话:用良知判案,你就正确了80%!当然,他不是将这句话作为不学习的理由。他是中专毕业,后来通过自学和函授,取得了湖南师大法学院法律大专和法学本科文凭。他深知:法律越来越多,知识更新快,唯有精通法律,案件才能更快、更好的办理。他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坚持一个基本法律准则:不让侵权者获利!不让违约者收益!正是因为坚持这样一个理念,他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三、办案宗旨是和谐。

     领导们常说:法院的工作,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刚出学校的他不能理会这句话。经过多年的磨砺,他悟出了其中蕴含的深深哲理:办案的宗旨就是明辨是非,化解矛盾。经过实践的磨砺,他慢慢成长、成熟。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节点。自2003年开始,他每年所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都在40%以上。他常说:法官其实还兼有一个心理理疗师职业。很多的案件,当事人并不是为了钱打官司,而是因为心理不平衡。只要细心观察,及时捕捉调解节点,案件就有调解可能。2013年底,他受理了两个民间借贷的案件。这两个案件很类似,两名被告均是在广东打工时借的款,并且两名被告都还在外打工,到腊月底才能回。腊月26,他与同事一起到被告雷某的家里,将诉状传票等应诉文书送达后,询问被告雷某是否愿意调解。被告支支吾吾不明确表态。被告雷某的母亲对事情经过非常了解:被告雷某欠了很多钱,多是赌债,但在袁某处借的3万元钱是为了给老婆生小孩治病用。她说这个钱要还,你不还我还!何文华抓住这个细节,当即通知原告袁某赶到被告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原告袁某与被告雷某达成和解协议,由雷某的母亲担保还钱,原告袁某撤诉。第二天,也就是腊月27,他与同事到被告刘某家。被告刘某一看诉状,情绪相当激动,说:我的钱早已还清,不欠他一分钱了!看到这个情况,何文华当即通知原告陈某赶到被告家中。被告刘某的妻子一见到原告陈某,流着泪说:当初不是你说的只要一万五千元就算了吗?怎么出尔反尔呢!被告刘某也是怒气冲冲对着原告陈某嚷道,谁叫你不及时还钱的!原来,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是在深圳合伙办印刷厂,因为经营不善亏损严重。陈某要求退伙。退伙时被告刘某因没有现金给原告陈某,就打了一张三万的欠条给陈某,陈某多次向刘某催讨欠款未果。有一天陈某对刘某夫妇说,如果今天你们能拿出15000元钱就把所有欠款都了结。刘某夫妇见原告陈某这样说,就说等我几天,我把债要回来就立马给你。一个星期后,被告刘某将15000元通过原告陈某的老乡带给了原告陈某,收条都没有打。原告陈某认为被告刘某没有在当日给钱,不能以15000了结此案。了解情况后,何文华把原告拉到一边说:你看人家家境也不好,加上你当初又有过表态,干脆你好人做到底。经过2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刘某再出1000元给原告陈某,原告陈某撤诉,本案全部了结。这些年办案过程中,他总将调解放在首位。他说:“只要有一丝调解希望,我就做百分之百努力!法官就像医生,不可能把所有矛盾化解,正如医生不能将所有病都治好一样,但只要用心做了,一定会赢得他人的认可”。

     这就是何文华,以一颗螺丝钉的精神,扎根在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岗位,干着平凡的工作,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当事人信任和领导、同志们的一致认可!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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