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临湘市人民法院刑庭的审判庭“搬进”了白云镇麻塘居委会,当庭一审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当天不仅邀请了当地居民旁听,现场以案说法,并且邀请了1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1日至同月2日,被告人谢某组织他人在该市长塘镇工农村村级公路,以该公路系村委会修建,过往货车要收取过路费为由,采取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拦阻过往货车19辆,敲诈货车司机的钱财共计人民4420元,其中,被告人谢小兵分得赃款人民币480元。
法院认为,谢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酌定从重处罚,且其勒索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并具有多次敲诈勒索情形,应当从重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