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恩爱有加的夫妻为了一些琐事经常吵架,感情逐渐疏远,以至对簿公堂。日前,平江县法院法官经过悉心地做工作,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妥善化解了她们的婚姻矛盾。
原告李某与被告钟某于2005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随后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前段两人恩爱有加,并生育一儿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关系逐渐紧张起来,双方均觉得生活压抑、疲惫。为了从疲惫的婚姻生活中解脱出来,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抚养儿子。
法院受理该案后耐心做双方的工作,竭力劝双方念及过去的深厚感情和儿子的份上不要离婚,但双方均无和好之意,调解离婚双方也就小孩的抚养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法庭遂组织了开庭,开庭后两次约双方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原、被告都要求抚养小孩,互不让步。法官抓住原、被告都很关心、爱护小孩的共同点,从有利于小孩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办案法官的悉心辩法析理,原告认识到小孩一直随被告及爷爷奶奶生活,如果由自己抚养会打破小孩的生活习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于是同意小孩由被告抚养,并愿意支付60000元的抚养费。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顺利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均未因离婚之事结怨,做到了好合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