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七点四十到办公室,打开立案中心的大门,打扫办公室的卫生,还没来得及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当事人已经来了。
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短短一上午的时间,收到民事诉讼材料8份,申请执行材料3份,为数名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
回头看,这样的工作节奏,我已走过一年光景。刚到立案庭的情形,仍历历在目。回忆,可以令人欢欣,也不免使人感叹逝去的时光,更多是让我们思考——如何成长?
初到不久,我真切的感受到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说过的“没有哪一个部门会像法院那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我忍不住心中疑惑,向庭长咨询:“为什么可亲可爱的家乡人民到法院就变了一个样呢?我们还没来得及“苦口婆心”,各种不满怨愤就扑面而来。”庭长像是早就料到我心中的疑虑一般,郑重的对我说:“法律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我们立案庭是当事人觉得不公正的第一道宣泄口。当一个人觉得自己遭受了不公时,就算是再好的人也极易变成另一个人。换言之,我们立案庭在负责审查起诉、做好便民诉讼、诉前调解,立审结合的工作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吸收当事人压抑多时的不满或愤懑。”
这样设身处地的换位解释让我在之后的工作中受益良多。面对类似“分居六个月,可以强制离婚”这样普遍性的误解,从无可奈何变成了不厌其烦的普法宣传;面对“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离婚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这样的诘问,我们将纸上的诉讼风险须知转化成通俗易懂的事例;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家长里短、邻里嫌隙,简单以和为贵式的劝解不如静静的听完他们的故事,再通过其他途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心理态度的转变,工作经验的积累,让我从工作中获得了更多快乐、感动和满足。记得那是一位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子维权的老父亲,在办理立案手续时,既没有授权委托书、也没有父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儿子又远在千里之外,无法核实身份。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我们王庭长为他打通了儿子的电话,并通过手机视频的方式核实了身份,免费为其邮寄了相关的材料后,他拉着王庭长的手,掉下了眼泪。
这一路走来,从一开始的应接不暇,到现在勉强可以算轻车熟路,虽有过委屈,也获得过当事人真诚的感谢与理解。正如胡适先生说过的“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
写在后面的话:请保持一颗勇敢的心,坚定的走在自己选择的“平凡之路”上!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有面对困难的决心,解决困难的勇气,享受风雨过后的灿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