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民间借贷相对活跃,经济纠纷案件不断攀升,导致湘阴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增多,案件涉及金额较大,导致执行难度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本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本院将需要布控的被执行人名单提交给公安局,借助110指挥中心信息平台采取临控措施,在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住宿登记、到银行存取款、上网吧、购买飞机票时,110信息平台报警,公安民警及时将情况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本院,为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增添了“千里眼”。
今日湘阴县法院城南法庭就成功与公安机关配合,对一临控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黎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湘阴县农村信用社贷款8万元,因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湘阴县农村信用社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但黎某某常年外出做生意,刻意躲避执行,导致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下落无从查找而陷入僵局,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实现。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城南法庭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黎某某采取了临控措施。当天下午4时许,湘阴县法院城南法庭从湘阴公安局获悉,被执行人员黎某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有活动信息,并入住湘江世纪城某宾馆204房间。随后,湘阴法院配合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干警火速出发赶赴现场,并于晚上9时许,对黎某某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
湘阴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采取临控措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被执行人信息,使执行干警积极主动向被执行人“亮剑”,有效打击“老赖”行为,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