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是一项需要有信仰的事业,它需要有法律信仰的法律工作者,更需要有法律信仰的人民法官。只有有法律信仰的法官,才能从他所从事的职业中体验到作为法官的意义和价值,体验到人生的最大幸福。信仰法律并选择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应成为我们每一位法官生命意义和价值的体现。“时代楷模”邹碧华就是一位法治的奋楫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勇作为敢担当的好干部,崇德尚法的人民好法官。
崇德尚法,就是要象邹碧华那样践行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做党的好干部。敢作为勇担当的是品格,是境界,是能力。只有加强学习修养,坚定党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思想上坚定,忠诚于事业,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才会有敢于担当的过硬本领。我们对司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不能只是敢于担当,还要善于担当,精于担当。
崇德尚法,就是要象邹碧华那样敢作为勇担当,做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奋楫人,既点亮自己,也照亮别人。邹碧华独特的人格魅力是由其高度专业化的司法素养和能力所烘托、滋养的。司法改革主要是加强法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和提高司法职业的爱岗敬业精神的问题。作为一个法官如果缺乏足够的司法敬业精神,没有对法官职业的高度信仰和诚挚追求,就不可能真正的去安心履职,静心执法。要提升法院人的敬业感,就必须以宪法、法律信仰为基,以法院职业梦想为本,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为据,以严格司法要求为形,全面夯实筑牢法院人的爱岗敬业理念,为司法体制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崇德,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这是第一位的东西,是决定我们奋斗方向的问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 ,应该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做到思想进步,政治开明,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民族,忠诚于人民。
尚法,这是我们法官、法律人、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品质。邹碧华精神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宪法和法律的信仰,是新时期的价值诉求。作为一个法官,一个法律人,一个党员干部,必须是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我们应该有坚定的宪法法律信仰和崇高的法治信念。我们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害怕困难,也不会迷失方向。正如一位哲人说的:世上有两样东西亘古不变,一个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一个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信仰。我们法律人只有将法律作为自己的信仰,才会忠诚于法律,才不至于在司法实践中被形形色色的因素所左右。
公正为民、敢干担当、勇于创新、崇德尚法、忠诚敬业,为民情怀,既是邹碧华追求的一种崇高品质,也是邹碧华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更是时代对我们法官,法律人,党员干部的迫切要求和真诚呼唤。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视法律如信仰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认真学习;邹碧华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去认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