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作风建设的精辟概括和总结,指明了全体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三严三实”是相互贯通、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指导我们共产党人开展一切工作的思想导向和行动指南中,“严以修身”是为人处世、谋事创业的思想基石,更是共产党人执政的底线思维。人民法院的党员干警,必须正本清源,深刻认识“严以修身”对于共产党人解放思想、净化灵魂的意义。法院队伍建设,应注重“三个”坚持:
一、坚持“三个自信”,努力增强党性修养。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国情的深刻把握、对民族命运的理性思考、对人民福祉的责任担当,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总要求。从表面上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一个务虚的理论问题,似乎跟我们的现实生活没有多大关联,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改革无小事,往往伴随着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矛盾纠纷的剧烈冲突,作为人民法院的党员干警,更加需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沉稳的政治定力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才能在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把好政治方向、办案方向和舆论导向。特别是面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加剧的复杂形势任务,全体法官干警都务必要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以修身,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坚持“三个自信”,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用更加自觉地践行严以修身、更加牢固地树立“三个自信”、更加努力地增强党性修养,才能使我们在司法活动中积极适应政治新常态和社会新常态,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始终保持信念上不动摇、政治上不变色、道德上不滑坡。
二、坚持“四个忠于”,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四个忠于”是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再次强调,要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工作人员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无论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提出、2015年重申的“四个忠于”,还是即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的宪法宣誓制度,都强调政法队伍要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着力培养法院干警的“四个忠于”、着力提升全体法院干警的忠诚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进程都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法院队伍不听党指挥、不忠于国家、不司法为民、不依法办案,其后果和危害无疑是十分严重的,必将对人民审判事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也必将成为一纸空谈。所以,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员,我们务必要把“四个忠于”牢记于心、外化于行,把一切工作都放在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推进,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严以修身来增强政治素养和法治素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能够自觉遵守,对党的权威和宪法、法律的权威能够自觉维护,对人民群众的民生疾苦和合法权益能够自觉关注并努力实现,真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五个思考”,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全体法院党员干警都要紧紧围绕如何牢固站稳党性和群众立场、如何坚持党性原则、如何消除腐朽思想文化影响、如何率先垂范加强作风建设和推进从严治党、如何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方面,认真进行“五个思考”,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坚持“四个忠于”,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所以“五个思考”着重要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根本性问题,旨在引导党员干警严以修身、净化思想、端正态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严三实”标准上来。对极少数干警身上存在的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必须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紧密结合“五个思考”,认真查找思想意识上、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不严和不实问题,深刻反思和剖析根源及其危害,以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措施进行整改,达到净化思想情操、加强党性修养、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水平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修齐治平”者,律己、修身先行;践行“三严三实”,理当“修身为先”。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一个最根本的前提基础就是,每个党员干部在正心和修身上,要坚持更严的标准和要求、更高的觉悟和境界,这种正能量汇聚在一起,全党就能清风正气。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中,作为执掌法槌、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干警,对在“严”与“实”上有着比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更高的要求,必须从根源上认识和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以及“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对审判权力的敬畏,真正在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廉洁。只有每一位法官干警都做到了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对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三个自信”,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才能真正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才能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审判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肯定和人民群众好评,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