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到KTV唱歌时要求打折未果,心怀不满之下打砸KTV,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被告人贺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9月15日16时许,被告人贺某因朋友婚礼到一KTV唱歌,因要求打折未果,被告人贺某用啤酒瓶将包厢内一台55寸液晶电视、一台32寸液晶电视、一个玻璃果盘、六个茶杯等物品砸坏。
另查明,被告人贺某的家属与KTV达成了和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贺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在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