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四进宫”的外甥戴某竟然打起了舅舅杨某家的主意,趁着家中无人,进入舅舅家中偷走摩托车等物。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5月13日22时许,戴某来到华容县北景港镇某村,扳防盗窗进入其舅舅杨某乙家,盗走其一辆摩托车、一台电视机、一部落地扇和一个小音箱。然后将摩托车、电视机销赃,得赃款950元,将落地扇、小音箱送给他人。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900元、电视机价值525元。合计价值人民币1425元。案发后,被盗电视机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戴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作案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曾经多次因盗窃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仍然不思悔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