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人死债未了,孝顺儿替父还钱
分享到:
作者:刘合一  发布时间:2015-11-22 22:55:44 打印 字号: | |

付某的父亲在生前一直从事养殖业,2013625日经结算在胡某处共赊猪饲料款74545元,中途除偿还了34545元后,尚欠40000元。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刚年过半百付某父亲于2014年底一场大病不幸病故。得知付某父亲病故,胡某80多岁的父亲担心儿子钱打了水漂,2015春节不久,胡某父亲独自来到付某母亲处催讨饲料款,在限入悲痛中未解脱出来付某母亲认为,老伴刚刚去逝,胡家上门讨债,心里很恼火加之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吵。36日,胡某一纸诉状将付某及其母亲告上法庭。

   得知情况后在外打工付某匆匆赶到法庭,找到主审法官讲:对不起!我来晚了,我父亲欠胡某饲料款是事实,虽我己分家生活,在法律上与我冒关系,但我父亲他老人家养育了我,生前冒留下遗产给我,但父亲债应该还,母亲没有能力,我应该负责。做儿子的让父亲他老人家走得安心,走得清白。付某一番肺腑之言,让主审法官看到80后年轻人身上讲诚信、讲责任、有担当的好品得与情操。

事后法官将情况一一告知胡某,胡某深受感动,第二天亠早双方来到法庭,在法庭上没有往日争吵不和谐声音,讲得多的是“对不起”“请原谅!胡某主动提出让步,在风和细雨中双方高高兴兴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不久后,付某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将所欠胡某的饲料款全部付清。

   这正是:八0青年有担当,诚信责任心中装。孝顺儿郎人人赞,荣城处处美名扬。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