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从平整宽广的马路走过,也许不会注意到他们脚下的一粒小小的铺路石,然而,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铺路石,才使得条条大道畅通。就如执行案件,群众大多关注的是最终执行结果,执行标的是否到位、案件是否圆满执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真正的保障等,却往往忽略执行过程。
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从另一被执行人丁某处购得一辆套牌车,给刘某运砂石营生。2012年5月刘某超速驾驶套牌车将谢某撞倒后逃离现场,后抓捕归案,但谢某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而死亡。法院判决刘某赔偿谢某家属42.3万,丁某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判决生效之后,刘某车辆挂靠公司已履行赔偿义务,而主要责任人刘某和丁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谢某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家庭资金来源主要靠谢某,谢某的意外去世,给这个家的精神和生活巨大打击,赔偿款的到位对维系谢家日常生活开支尤为重要。在无法执行刘某和丁某财产情况下,执行法官分析被执行人是否将其财产转移妻子或近亲属。而要追加丁某妻子为被执行人,首先便是要查找丁某的婚姻登记信息。丁某户口所在地为临湘市,执行法官立马驱车前往临湘市民政局。丁某是上世纪80年代结婚,介于当时科技和设备所限,当时婚姻登记均采取纸质登记,无电脑系统录入,只能在堆积如山十几本婚姻登记档案中一页一页寻找,历经3小时的资料翻阅也查找无果。后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临湘市民政局经过搬迁,部分资料遗留在民政局老院,可能丁某的就在其中。执行法官获取这信息后立刻马不停蹄赶往民政局老院,终于在泛黄的厚重案卷中查找到丁某的婚姻登记信息表。至此执行中的这一小小环节才顺利完成。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这大概是对执行工作最好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