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法院每次举行大型活动,如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都可以看到她靓丽的身影,腰间别麦克风,甜美的笑容,条理清晰的讲解,一次次赢得群众和代表委员们的好评。身材娇小的她心中自有一番天地,犹如一朵干净利落的白玉兰,静静地绽放在法治的春天里,她就是该院法官张兰。
在行政庭工作的几年里,张兰承办过许多行政案件,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诉求不是利益比较重大,就是矛盾非常激烈,如何处理好这些案件考验着她。在某山林权确权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村集体30人来到法院,看到文文弱弱的她,用威胁恐吓和辱骂等办法想左右判决。当此场景,她没有怯退,而是有礼有节地、不卑不亢地和当事人摆事实、讲证据和法律,涉案各方当事人通过她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对法院的判决有了全新的认识,消除了对法院的偏见。她心中认为权力不是私有,只有依法办事才是对当事人是最公正的。
因工作需要,张兰轮岗到民庭,善于沟通的她,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注重调解。记得在吴某交通事故案件中,她站在双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摆明事实真相,分析法律依据,双方慢慢开始接受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受害人竖起了大拇指,张兰觉得这是对她最好的感谢,也是对自己工作的最大认同。
刚来到民庭,比较之前行政案件,而民事案件数要多几倍,开庭、送达、保全、调解、写文书,她觉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在转,永没有停歇。在请教有经验的庭长后,她合理地安排时间,将各类案件按快慢紧急分门别类、有序安排,案件的进程慢慢把握得当。她不忘挤出时间充实自己,将学到的经验和理论知识运用到案件中,这样获得的成就,她觉得不是一件漂亮的衣服、精美的食物能够比拟的。
在法院工作的16年中,非科班出身的她凭着对法官的向往,在工作中通过了司考,也正是这份对职业的热爱,无论是出差还是深夜写文书,她都收获着快乐,也将继续激励她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