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带十余人来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气势汹汹,法院法警高度戒备,时刻关注相关人员动态,一丝都不敢放松。这是何等大案?
通过调查了解,原来是一起因打禾产生误会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原告吴某系聋哑人,收割机收禾时与同为邻居的被告胡某、彭某产生误会,当晚23时原告吴某至被告家中解释,发生纠纷,造成吴某、胡某和彭某三人受伤住院,共造成造成经济损失30000余元,经村委会、司法所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吴某遂来我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15048元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代理费。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被告胡某、彭某提出反诉,请求判原告吴某赔偿胡某11088元,赔偿彭某59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梅仙法庭法官加班加点主持调解了此案。调解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赢得了原被告双方及其双方家属的认可,至晚上19时,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满意调解结果。因误会历时两个多月的邻里纷争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