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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二人联手“做庄” 双双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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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爽  发布时间:2016-01-18 08:31:38 打印 字号: | |
  1月14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赌博案,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外地媳妇邓某嫁入临湘,嫌婆家寒酸,婆婆不服气,将自己的小卖部转给媳妇,二人联手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活动,没想到还没发财却双双入狱。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方某在临湘市西正街乡企委门前经营的小超市内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活动,二人通过收受“码民”们的码单后,由邓某整理后再报给其上线,并从上线处获取码单金额13%作为报酬。至2015年8月4日被查获时,被告人邓某、方某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涉赌金额人民币123714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608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方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信息,聚众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邓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方某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二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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