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周末,原告兴高采烈随父母在某商场购物,因在丢垃圾时不慎被扶梯上的橡皮扶手拖带受伤。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原告2012年6月随父母在被告某商场四层自动扶梯旁摊位购物,在丢垃圾时,从垃圾桶旁栏杆开口处被自动扶梯橡皮扶手拖带坠落至负一楼,被当即送往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抢救治疗。2012年11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八级伤残,建议住院期间前段两个月陪护两人,后期手术加休两个月,陪护两人。原告为治疗伤情及术后疤痕增生,又先后前往浏阳、长沙等地专科医院治疗,至今没有康复。由于原告年龄尚小却受到了巨大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终身伤残和未来的长期康复治疗,对原告未来教育、择业甚至赡养老人都有直接重大影响。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