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虹桥镇京马村在一场大雪之后变得十分冷清,几乎没有村民愿意在这数九寒天里出门。1月26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打破了清冷寂寞的山村。平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们在大山深处拉起横幅,挂上国徽,摆上桌椅板凳,拉开了2016年度平江法院巡回审判的序幕。
这是一起失火案。2015年4月13日,76岁高龄的唐某在其侄子的叫“观音坳”的自留地中整土烧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共计120.6亩,全为有林地。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之后,考虑到被告人唐某年事已高,而且天寒地冻、老人行动极不方便,决定对此案进行巡回审判,既方便被告人参加诉讼,又能对当地村民起到警示和法律教育作用。
庭审中,鉴于被告人身体情况且悔罪态度好,经合议庭合议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唐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庭审结束后,唐某握着法官的手发出由衷的感叹:“法院这个巡回法庭搞得好啊,帮我省了好多麻烦!”
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农村实际,灵活运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避免当事人的诉累,打通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