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疑难案件,在这个寒冷冬天为当事人送上一份司法的温暖。
2014年6月,原告李某在黎某的雇佣下为被告方某建房,在施工过程过程中,从跳板上坠落地面而受伤,随后被送至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被转入岳阳市中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46196.04元,并构成七级伤残。但方某仅支付8000元医药费,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李某将方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方某支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34544.31元。被告方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岳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二审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方某仍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家原本经济条件就不好,如今李某构成残疾卧病在床,家中变得更加困难,于是这笔赔偿款对他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告方某,多次上门做工作,但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均不肯退让,一时让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案件执行困难,但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并隔三差五就与被告方某联系。并且年底将至,执行法官考虑到方某开办杂货店,现在生意应该比较红火,此时上门做工作也许成功的机会会更大。
2016年1月26日,执行人员冒着大雪前往方某家中,最终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解下,方某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当天下午,执行人员就将赔偿款交付给李某,成功执结一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