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本庭调解?”
“同意。”
“同意。”
日前,君山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被告当庭支付3000元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说来也有点让人“无语”,事情的起因都因一袋垃圾……
白某某家地势较低且又是平房,这就有点“隐患”,因为她家旁边是垃圾池,有时候村民丢垃圾不注意就可能会丢到她家房子上,这让白某某也是有蛮纠结。93岁的余娭毑和白某某是邻居,余娭毑年纪大了,手脚不是很灵便,丢垃圾不注意就可能“殃及”白某某家。对此,白某某说过几次,2015年3月的一天,余娭毑又丢垃圾不小心丢到了白某某屋顶上,正巧被白某某看到。白某某一下子就不爽了,说了老人几句,谁知这一说,引来余娭毑的子女帮腔,小小的纠纷变成了争吵和推搡,混乱中,余娭毑摔倒在地,后经诊治,腿骨有些骨裂……
一袋垃圾,伤了一个娭毑,闹心了两家人,双方都有蛮郁闷。
“一口气吞不下,火只在腾。”余娭毑的儿子何某如是说。正因为这股无明业火,两家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村里、派出所、司法所调解都无效,最终对簿公堂。
“远亲不如近邻嘛,都是为一口气,我就分开做他们的工作,一来二去,时间拖这么久,气也消了不少,磨合磨合,也就水到渠成了。”陈法官对调解很有心得,说到底,都是将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