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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条据引纠纷 多方联动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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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利娟  发布时间:2016-02-16 16:12:58 打印 字号: | |

“这笔钱明明是还了,怎么还找我要钱呢,这不是要二道吗?”2月15日被告吴某收到判决书后十分气愤,表示不会付这笔钱。

原、被告本系同村多年好友,也常有经济往来,但就因这一万元条据双方产生分歧,被告认为他已经还了,只是没有收回条据,原告认为根本没有这回事。除这一万元外,被告还向原告借了三万余元,但被告对其余的三万余元数额没有异议,鉴于这一万元的问题没有解决,其余三万余元被告也不同意向原告支付。原、被告之间的纠纷经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多次协调未果,故酿成诉讼。在开庭时,被告对原告手中的条据,自认是其所写,但条据并不是给原告出具的,其理由难以自圆其说。鉴于此,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一万元借款及其利息的请求。在法院对案件于2015年12月中旬进行判决后,被告对判决结果虽有异议,但并没有提出上诉。

文书生效后,原告便立即申请执行,在多次与被告沟通被告不同意付款的情况下,我们只得对被告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15天后,被告仍未拿钱出来履行债务。见被告没有履行债务又回到了家中,原告三天两头跑法院,电话不断给我打来,似乎钱不到手决不罢休。考虑到原告已逾古稀之年,经不起过多的折腾,闹出过极的行为很有可能。眼看马上过春节了,为了让双方安心过年,我把这个案件的执行放在了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2月5日也就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我们一大早便赶到被告家中,约好村里书记和村主任,同时组上几个党员代表也到场了,虽然是天空放睛,但坐在被告家的地坪里仍感到手脚冻得有些麻木。原告也应邀赶到了被告家,开始双方仍各持已见,互不相让。经过对双方当面做工作,分开做工作,法官释法析理基层负责人分析原、被告过往的交情、导致产生矛盾的根源,当地党员以邻居的身份以亲愿亲好,邻愿邻安的角度做工作

经过大家三个多小时轮翻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告终于同意将一万元本钱支付给原告,并当即兑现,另外的三万余元双方也一次性作了了结,原告也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最后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我心中的石头也总算落地了。

村里书记硬是要留我们吃午饭,我看看手表,时针指向了十一点四十五,赶到乡里食堂应当是来得及的,为了不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我们婉言谢绝村书记的热情相邀,但大家心情冬日暖阳般温暖。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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