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原玉池乡一个小山坳里,父母小学文化,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即便如此,也没有改变父母信念,靠耕种供养两个孩子读书。一路走来,我特别感恩父母,满足了我求知的欲望,并让我学有所成,成为汨罗法院的一份子。2008年,我走上了审判岗位,承办案件600余起,获得了一些荣誉,这是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认同和鼓励,我始终铭记在心,并以此鞭策自己更加努力,负重前行。
古人讲得好:“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认真审视自己,想当好一名基层法官,我要求自己,也必须做到:有自信之心,有自强之力,有自律之能。
首先,要有自信之心。17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从审监庭开始,先后在民二庭、民一庭、民三庭工作。特别是在民三庭的四年,让我懂得,要不断换位思考,要读懂当事人的内心世界。让我明白,仅仅只有公正裁判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让当事人解开心中的疙瘩,消除彼此怨气,心服口服,才是真正做到为民办事。有一个很好的比喻:成长就是下棋的时候,能赢了老爸;成熟就是你明明能赢老爸,却让老爸小赢一下。这四年,让我历练、成长、成熟,也更充满自信。
其次,要有自强之力。外在压力增加时,就应增强内在的动力。我将学习提高作为一种希望,一种能力,养成自学、好学的习惯,注重结合工作和实践。将身边同志的优点、长处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一直提醒自己,凡事不仅仅要三思,比三思更重要的是三思而行。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去做、愿意去冒险的人。要干事就要干成事,当法官就要当一名坚守公平正义、坚守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第三,要有自律之能。我来自玉池大山,在大山上,我不仅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更从长辈们那里秉承到了忠诚、淳朴、善良、勤奋。一直以来,我把这些优秀的品质视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时刻呵护、时刻铭记。无论在哪里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我都顾全大局,团结共事。自尊不轻人,自信不自满,独立不孤立。
我想,有个好家庭是一辈子的事情,有个好单位是一辈子的事情,遇到好领导好同事也是一辈子的事情。如今,我都遇到了,这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幸运。我一定珍惜好这份幸福,把握好这份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