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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三项措施推动反家暴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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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艳兰  发布时间:2016-03-03 14:44:30 打印 字号: | |
  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平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就此表示,《反家庭暴力法》是公权力介入家暴的一次有力强化,务必要全力贯彻落实好:一是要完善诉前告知制度,第一时间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相关材料;二是发挥妇联组织协调优势,加大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妇女法律援助等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反家暴宣传力度,通过设展台现场咨询、举办法律讲座、利用新媒体曝光反家暴典型案件、与电视台合作制作反家暴专题节目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近年来,平江法院高度重视家庭暴力案件,专门设立婚姻纠纷调解室,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召开反家暴专题新闻发布会,适时通报涉家庭暴力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情况及法院推进这一工作的做法;深入偏僻山村开展反家暴法律知识宣讲,提高群众的认知能力和防患意识。李明进一步表示,2016年,要继续协调和审理好家暴案件,努力以扎实的审判工作,更好地保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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