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命。这话虽有点言过其实,但足见牙科之重要,不是谁都可以挂个招牌、拿个镊子就能给人治牙的。可有的人就是任性,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以身试法,华容县的张某就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2011年起,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华容县原城关镇非法经营一家名为“口腔牙科”的牙科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14年12月3日和2015年8月14日,被告人张某先后两次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被湖南省华容县卫生局行政处罚。之后,被告人张某仍然继续非法行医,于2015年10月14日再次被华容县卫生局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