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了《求是》这本书,其中最后一页的封底上一幅《追星》的油画引起了我的注意,画中是几位穿军装的军人正在找一位邮递员模样的人签名的场景。我突然觉得有点陌生,是啊!通讯发达的今天,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连邮递员都没见过的我更别提找邮递员签名这样的场景,仿佛这一幕是活在爷爷奶奶这一辈的喃喃碎语中,十分罕见。
这使我想起前不久还与朋友谈论过现代人追星的疯狂场面,动不动就在微博上发动骂战,几万人围堵火车站、高铁站,更有甚者为追星倾家荡产,这些现象无不反映了他们病态般的扭曲。诚然,我们身边有着各种各样的明星,歌星、舞星、电影电视明星等等,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偶像、榜样,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引导着我们。
在当今无论男女老幼都有自己追的那颗“星”,除此之外,还有一颗“星”也应该为我们所追捧、所崇拜、所信仰乃至所敬畏-----法律。这个词不是想象中呆板无味的、布满灰尘的几本破书,也不是离我们十万八千里的高大上,它就实实在在存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可能你都没有意识到你早上买一根油条都已经构成了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在网上随意谩骂他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故意损毁人民币也是违法行为等等。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行为都有可能需要法律的保护,也有可能触犯了法律,因此法律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爱法,让法律之星时刻照耀着每一个人,让法律指引着每一个人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广大法官群体中的一员,更要紧追法律这颗“星”,随时随地以法律为信仰,按照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为民服务;人民群众也要知法懂法、依法办事、遵法守法,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愿法律这颗“星”青春不老、常驻你我心中。
今天,我们都是“追星”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