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平江)前夫霸占赔偿款 法院强制扣划保权益
分享到:
作者:李春燕  发布时间:2016-03-25 15:18: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瓮江法庭紧急下达裁定扣划了被告潘某的存款,保障了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于2008年12月26日登记结婚。不幸的是,李某在婚前遭遇了一场车祸,导致身体残疾。婚后,李某将十余万元的赔偿款交由潘某经管。2009年9月,两人在生育一男孩之后,夫妻感情开始不和。李某带着小孩回娘家居住,潘某外出务工,俩人分居生活。2016年元月李某向瓮江法庭起诉,要求与潘某离婚。

  瓮江法庭在受理这起离婚纠纷之后,应李某的申请,下达裁定,冻结了潘某在邮政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开庭之日,李某与潘某均准时到庭,承办法官通过做两边的思想工作,促使李某与潘某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李某与潘某解除婚姻关系,潘某返还由他经管的存款。协议之后,潘某将银行卡交给李某。3月18日,李某跟随承办法官前往银行解冻,但由于李某对潘某太过于信任,在解冻之后,李某才得知银行卡密码是错误的。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下达裁定书,将潘某在邮政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扣划到法院的账户上,避免了潘某将存款转走的可能。

  瓮江法庭在履行阶段的关键时刻当机立断,行动迅速,争分夺秒的与被告潘某“赛跑”,充分保障了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