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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跨省运输毒品,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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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斯潮  发布时间:2016-03-31 16:25: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溪法院审结一起运输毒品案,湖北籍被告人吴某因跨省非法运输甲基苯丙胺(冰毒)48.17克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10.41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被告人吴某曾于2012年被当地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后吸食毒品并吸毒成瘾严重。2015年9月,吴某在湖北租赁一辆白色小车,邀请同伴张某驾驶到岳阳楼区贩买毒品,购买了毒品后,驾车返回湖北途径随岳高速云溪区道仁矶收费站时,被云溪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在吴某驾驶的白色小车的主驾驶坐门储物格内找到疑似甲基苯丙胺片剂的红色药丸2包、疑似甲基苯丙胺的白色粉末1包。经鉴定,白色粉末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48.17克,红色药丸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净重10.41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跨省非法运输甲基苯丙胺48.17克和甲基苯丙胺片剂10.41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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