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同你的观点,我认为就目前的证据来看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它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有关规定。”“我认为这个协议还是有效的,是可撤销的。”“这个案子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就不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原告的诉求不能支持”“我不同意你的说法,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周五下午,走进办公大楼五楼的楼梯口就可以听到这样的争执声。这是在做什么呢?原来这是我们五个法庭每两周一次的案件讨论时间。
在分管院领导的组织下,我们五个法庭的人难得聚在一起,把自己手上的疑难案件拿出来讨论一下,听听大家的意见。短短的两个小时,我们讨论了六个案子,有相邻关系损害防免纠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这些案件中,有些的对责任的承担分配有疑问,有些的对案件的定性有疑问,还有些的对案件的诉讼主体有疑惑。在这里,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师徒之分,大家都只是案件承办人,不论是院长,还是庭长,亦或是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法官,大家都在认真聆听他人的意见,详尽阐述自己的看法,说到激动处大家甚至还争红了脸,大家都畅所欲言,这场讨论好不热闹!
法官这份工作并不是简单地背熟法律就可以做好,它需要我们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时时向前辈、向同行取经。萧伯纳说过:“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一下,我们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就都有了两种思想,甚至更多。”这样的讨论能让我们更清楚案件的本质,让我们走出思维的盲区,能促进我们更好地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这是属于我们的周五“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