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篇题为走出阅读的“舒适圈”的文章,文章中提到:阅读是件令人享受的事情,但不能一直抱着享受的态度去做这件事情。因为人总是要踮起脚尖来,才能不断突破自身能力的天花板。
的确,在信息爆炸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存在专业知识交融的现象,法院工作不能一味埋头于自己的舒适圈,要跟上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解放思想,敢于打破舒适圈,通过更具挑战性的学习,面对案件纠纷时能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情”。
纵观法院工作,也在不断地打破自身的舒适圈,寻求突破。单就2015年而言,一系列“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不断推出并积极落实,法院的工作能使人民群众耳目一新:其一,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各地法院展开巡回审判活动,不仅完成审判活动,还能就地现身说法、接待来信来访案件,就地化解矛盾。其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从当事人和律师的口中就能明显感受到这一改革所带来的便利。这一举措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为群众诉求敞开了大门,从长远看,也表明了法院有能力、有信心应对更为繁重复杂的案件,为提升司法公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三,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四,司法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既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又能在实践中化解矛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其五,法院信息化建设。过去一年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步入一个新台阶,创建了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移动客户端等诉讼服务平台等。诸如电子档案、微信开庭等举措都极大地便利了法官和当事人,信息化、数字化法院实现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为司法为民赢得了双赢的局面。
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整个司法活动的目标。不仅需要法院自我革命,打破舒适圈,法院的广大干警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求变中不断进步,抱定“宁愿我们多跑腿,也要百姓少跑路”的理念,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让身边的人了解法院的便民措施,创新司法的手段措施,让司法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