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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袍法官”大作为
——湘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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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文霞 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6-04-08 14:36:49 打印 字号: | |
图为人民陪审员易建良(左二)和法官一同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案件

    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不同社会阶层,却活跃在审判法庭和执行、调解的现场;他们不是职业法官,却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不遗余力。他们就是该院116名人民陪审员,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无袍法官”。

    千里回乡为陪审

人民陪审员们原本就拥有各自的职业,与此同时,他们将陪审工作视为一种神圣的职责和使命,从来没有一丝懈怠。人民陪审员熊安球是一名退休干部,每次出庭陪审,他都提前到法院看卷宗了解案情,或在审判庭内等候。

去年12月中旬,熊安球去探望远在北京的儿子,准备过完春节再回湘阴。没过几天,熊安球便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于12月22日出庭陪审。熊安球原本可以说明情况,请求换人陪审,但他却只字未提。当晚,坐了两小时的地铁跑去北京西站排队购票,最终买到了一张次日出发的火车票。望着老熊冒着大雪匆匆回湘的背影,老伴又气又痛心。

法院负责人得知此事后,不仅对熊安球进行了表扬,还表示要补助他的路费,却被婉言谢绝。

“既然担任了人民陪审员,就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维护公平正义!”熊安球说。

    主动请缨解纠纷

    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基层,在参审有些民事案件中,他们的积极协调,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今年2月,家住三塘镇的王某与同乡吴某因各自无证驾驶无牌摩托相撞,导致王某受伤,花去治疗费用近5000元。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这时,人民陪审员黄绍良向承办法官主动请缨,“这个案子双方当事人是同乡,或许能调解,我来试试!”另一名人民陪审员邵霞光也提出可以一起来做一下工作,毕竟数额不大。“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乡里乡亲的,没必要为这点事撕破脸皮!”黄绍良和邵霞光从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相关法律规定和个人感情的角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以赔偿3000元调解结案,并当场兑付。

    协助执行为己任

    “有的人误以为人民陪审员只是坐在审判庭上听听庭审,其实不然。”人民陪审员杨放明说,除了在陪审诉讼案件中履行审判人员的职责外,他们在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甚至在一些执行案件中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015年,湘阴法院执行一起外地法院委托的工伤待遇纠纷案,申请人曾某在被执行人邹某的店里打工时受伤,但被执行人邹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杨放明虽然没有参加案件的审理,但听说案件双方当事人原本都是自己家乡人,他就主动提出到当事人及当地群众家中做工作。经过杨放明不厌其烦地去做工作,被执行人终于答应分批支付赔偿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去年以来,湘阴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256件,协助执行案件23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参审率和参审面均达到了100%。“人民陪审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是人民法院扎根群众的‘法官’力量。”谈起湘阴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竖起了大拇指。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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