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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公共通道堆放杂物 多年邻里对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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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16-04-11 16:59:00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可是就有这么一对邻里因为公共通道堆放杂物而“抓破脸皮”,甚至闹上了法庭。

  原告谢思奇与被告张平方系多年邻居,双方规划了一条0.8米的共同通风、采光通道,但被告张平方自房屋建起来后一直占用,堆放一些杂物,严重影响原告的通风、采光。为此原被告之间经常争吵,社区多次协调未果,被告不肯将杂物搬走,并扬言要在通道前后筑墙。

  该院经审理认为:不管该通道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一方,原被告均可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利用该通道通行、通风和采光。被告在该通道堆放了一些杂物,影响了该通道的通行、通风和采光,故原告谢思奇要求被告张平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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