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是你们我就拿不到钱,我是一位农民,现在春忙,来一次县城就要耽误一天的时间,这下钱拿到了,孩子的医疗费有着落了,我也可以安心种庄稼了,谢谢你们。”在华容县人民法院一楼接待室,黄某(申请人魏某的法定代理人)连声道谢。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员的极力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这个案子还要从2014年10月份说起。
2014年10月24日6时许,孙某驾驶中型专用校车(挂靠在华容县正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载魏某等17名学生行驶至华容县东山镇东旭村三组路段时,由于拾捡掉落在车地下的物品,致使方向偏离,造成车辆侧翻,三名学生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魏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孙某赔偿魏某经济损失117228.37元,华容县华容县正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子生效以后,孙某迟迟没有履行义务,魏某百般无奈下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拜托法官,我儿子在事故中毁了容,现在只有13岁,不及时治疗就会落下一辈子的病,我家里还种了十几亩的田,买种子化肥的钱都给孩子治病了,麻烦你们一定要把钱执行到位。”申请人魏某的法定代理人黄某焦急地请求办案人员。
“你不用着急,案子已经生效,我们会马上送达执行通知书,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办理.......”执行人员细心地解释给黄某听。
“我们是华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你与魏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收到执行通知书时立即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孙某家中送达文书时说道。
“我确实没钱,买车都是借的钱,出事后,我车子卖掉了,钱都还给了别人。随你们怎们搞,我就是没钱。”孙某极不配合。
“法院已经判决,钱是一定要出的,逃避不是办法,你也要想想黄某家里,他们都是农民,孩子出了事,没有钱治疗,你也是有孩子的人......”执行法官用法用情用理慢慢地给孙某做工作。
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转眼三个多小时已经过去。
“我愿意出9万,你们可以给申请人说说,看行不行。”孙某突然开口说话。
执行员考虑到马上就要春耕,则立即组织双方调解。
这次调解很顺利,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某在2016年4月10日前支付魏某各项损失10万元。
看到黄某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执行员的内心特别喜悦。因为他们的工作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
大家都说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如同五座大山,难以跨越,但我们只要处处为民着想,时时牢记使命,我们就能“愚公移山”,守得云开见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