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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层面看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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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朋飞  发布时间:2016-04-25 10:21:55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保护是最近几年社会关注的焦点,是我们茶余饭后常论的话题,我们在关注的同时,也要去了解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未成年保护不仅要从社会层面出发,也要从法律角度出发,更要加入家庭元素,关注未成年人家庭和心理教育。

  从社会层面出发——我们应组织相应的社会自愿者参与进来,为他们送温暖送关怀,特别是农村的留守儿童,为他们解决实际性需要,给他们当一回久违的“妈妈”,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从法律角度出发——我们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基层法院应从实际角度出发,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走出法院到农村家庭中去,宣传法律知识,面对面地解决问题。制定法律法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服务。

  从家庭出发——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最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缺失,没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作为家庭教育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教育要发挥主要作用,抽出时间多陪陪孩子,让他们内心得到满足,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笔者举一例:

  2015年9月2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到平江县伍市镇枫树?F村村民李某某家玩时,发现李某年满16周岁的孙女邹某在床上躺着,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邹某系智障妇女,仍欲与邹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刘某趁家中无他人之机,伺机侵犯邹某,所幸被人发现,没有得逞。

  在此案例中,虽然邹某是智障人员,没有成年,其合法权益仍要得到保障。刘某为了达到自己的私欲,公然侵犯邹某,在谴责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身为智障的邹某,没有得到家人的监督,这也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未成年人和未成年智障儿童,是社会重点保护对象,他们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家庭和法律共同呵护的。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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